按照《黑龙江省2025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掌握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和心理卫生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现向社会广泛遴选监测服务提供单位,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从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的需要出发,坚持“质量优秀、医疗安全、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及资质
为了保证服务可靠性和稳定性,代理机构需为本省授权的项目监测机构承担项目工作。监测机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符合要求的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必须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检测的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持有眼视光相关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眼科医师、技师或护士等专业人员,以及相应的外科医师、营养科医师及口腔医师若干名,负责视力检查、龋齿检查、肥胖检查、脊柱弯曲异常检查、心理卫生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2025年红岗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
(二)服务内容
1.项目内容
在开展红岗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期间,对红岗区监测点的7所学校及2所幼儿园的学生监测表和调查表的数据进行全部录入、一致性检验和质量控制,及时开展干预工作。
2.服务要求
所有工作需要在现场监测启动之日至2025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项目机构需提供开展相关监测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阐明工作场所、硬件、人员、预期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及管理办法等),开展工作期间需每周五前向委托方报送工作现况。服务方完成7所学校及2所幼儿园的项目相关数据录入工作,形成工作总结,连同监测数据交由委托方确认并验收后,确定项目完成。
四、提供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遴选医疗机构申请表》。
3.负责开展相关监测项目工作方案。
4.相关监测工作人员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职称证等)。
五、合同签订与履行
1.红岗区卫生健康局遴选出的项目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在7个工作日内与选定的项目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委托服务期间为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服务方须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包括常见病监测数据的录入与干预工作)。
六、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和方式
(一)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9月3日(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将不接收报名。
(二)报送方式: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红岗区卫健局204室。
附件: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遴选医疗机构申请表(红岗区)(1)(1)
大庆市红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