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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 红岗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5-06-1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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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兴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工业内网35KV供电工程项目于2024年10月30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经审查,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市红岗区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施工单位:黑龙江郡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向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监督电话:0459-4993777

  地址:红岗区综治中心116室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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