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幼儿园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大庆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分类建设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幼儿园自评申报、区教育局实地评估、专家组考察评审等环节,经综合评估,拟认定 3所幼儿园为“省三类幼儿园”等级,拟推荐1所幼儿园为“省二类幼儿园”等级,接受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二类幼儿园抽查审核。
现将红岗区2024年度拟认定黑龙江省幼儿园分类建设评估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3月12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庆市红岗区教育局
电 话:0459—2799036
地 址:红岗区红岗东街69号
邮政编码:163511
附件:1.红岗区2024年度黑龙江省二类幼儿园名单
2.红岗区2024年度黑龙江省三类幼儿园名单
大庆市红岗区教育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