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生态部门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持续良好。根据《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庆政办规〔2024〕4号)和“哈大绥”联防联控相关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5年1月27日11时起,解除2025年1月18日17时30分启动、19日11时提升的重污染天气Ⅱ级 (橙色) 预警。
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
经生态部门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持续良好。根据《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庆政办规〔2024〕4号)和“哈大绥”联防联控相关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5年1月27日11时起,解除2025年1月18日17时30分启动、19日11时提升的重污染天气Ⅱ级 (橙色) 预警。
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