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2024年第4季度红岗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7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准予许可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如查阅相关资料,请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459-2799887。通讯地址: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北115号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2024年第4季度红岗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7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准予许可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如查阅相关资料,请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459-2799887。通讯地址: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北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