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黑水函〔2017〕464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第四季度,我局共接收16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月24日—2025年1月31日。
联系电话:0459-2799887
联系邮箱:honggangqu056@163.com
通讯地址: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北115号
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黑水函〔2017〕464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第四季度,我局共接收16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月24日—202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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