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十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经区委批准,2024年9月4日至12月15日,4个区委巡察组采取“常规+提级+回头看+联动巡察”的方式对27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2025年1月6日至10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区委巡察组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有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的不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有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有的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对村巡察,镇党委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注重全程跟进、镇村同改。对涉及班子调整的单位要重视整改交接工作,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组织开展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反馈要求,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整改监督责任,持续强化跟踪督导,按照整改要求的时间节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推动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充分释放整改不过关绝不放过的强烈信号。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分析巡察移交的问题,对反复出现、屡禁不绝问题要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深挖病灶、定准对策、推动解决,充分转化巡察成果。巡察机构要强化统筹督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准确,令人警醒,对指出的问题全盘认领、照单全收,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刻反思,逐项梳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此外,区委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
红岗区委巡察办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