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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岗区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
Ⅲ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信息来源: 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1-0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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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生态环境局和气象局会商研判,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持续良好。根据《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庆政办规【2024】4号)和“哈大绥”联防联控相关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5年1月6日1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特此通告。

  红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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